据新华社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8月14日通报了天定高速公路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据介绍,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据介绍,2011年6月下旬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面出现质量问题后,甘肃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围绕质量事故成因、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11年11月底完成调查。甘肃省纪委和监察厅分别于12月9日和12月20日向交通运输厅、西安萌兴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下发了处理意见和监察建议。2012年1月18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系统内部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方面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和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分别在2012年4月底和8月6日前落实到位。
根据调查处分结果,受到处分的17名责任人包括西安萌兴公司天定项目部5人、作为建设单位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7人、作为监理单位的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人,受到的处分有行政开除、行政降级、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停止执业、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