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9月4日权威解读了刚出台的国家“大病医保”新政。徐善长指出,报销可超出基本医保政策范围是这次大病保险政策的亮点,也是一个创新和突破。
徐善长介绍说,现在的基本医保主要有3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但实际报销比例在50%左右,新的政策实施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将再给予50%的报销,从而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的大病费用的负担。
徐善长表示,报销范围是这次大病保险政策的亮点。城乡居民患大病时,在治疗手段和用药种类上,一般都会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文件中规定的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
据徐善长介绍,根据样本数统计分析,我国大病发生概率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400万人左右。(苏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