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大病保险补偿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超出的部分,只要是合规的支出,再报销至少50%。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大病保险补偿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9月9日上午,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不是整个花费报销50%,而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超出的部分,只要是合规的支出,再报销至少50%。”
胡晓义说,不管是城居保还是新农合,在制度范围内的普遍住院报销标准都达到了70%左右,就是超过70%以上的部分再至少报50%合规的支出。这样就可以减轻遇到这种风险家庭的经济负担。
根据介绍,职工的医疗保险覆盖了13亿多人,大多数人都有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少数群体得了大病,花费特别多,虽然基本医保报销了,但是自己负担的部分仍然很多。“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比较低,所以报销比例也相对比较低。一旦有了花费特别高的大病也会有较高的自付支出,有些甚至形成超过家庭总支出的50%、60%,称为灾难型支出。”胡晓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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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缴纳比例未提高
有媒体报道,国家人保部和全国总工会正在讨论“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拟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支付比例上调,相关的调研工作已启动。
据了解,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个人支付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
对此,胡晓义否认提高医保个人缴纳比例。新农合个人缴费可能会适当提高,但这一权限已经授予地方政府,不在中央。
此外,在7月底、8月初的时候,媒体报道了部分地区返乡潮的有关情况。9月10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予以否认。(郭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