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首尔高等法院1月3日就中国公民刘强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引渡案作出判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
负责该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表示,将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首尔高等法院表示,刘强将立刻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回国。
首尔高等法院表示,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有机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
刘强去年1月8日因向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火焰瓶。日本当局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刘强到日本。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
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在韩国法院裁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后,日本政府表示“遗憾”。外务省官员称,日方将“继续要求韩国政府对此案采取合适的措施”。
日本媒体援引日本政府方面消息人士的话称,韩国法院的裁决缺乏“合理及正当的理由,不履行日韩间的引渡协议,将使得韩国失去国际信誉”。
日本媒体称,尽管韩法院拒绝了日方的要求,但考虑到韩国新总统朴槿惠尚未上任,日本政府也努力让此事不至于对两国关系造成太大影响。日本一名政府高层3日表示,日本政府“不会把裁决当成很严重的事态”。
(刘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