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4”开封兰考县火灾事故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昨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市消防支队已提请市公安、民政、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立即开展寄宿制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此次深入排查的重点场所包括: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家庭式收容(收养)所、养老院、福利院、午托部、员工宿舍;出租屋和建筑施工工地等。
行动要求对寄宿制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进行逐一“会诊”,对设在三级耐火建筑内的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提高耐火等级;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按住宿学生数配备固定插座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损坏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或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办的,除按照《消防法》第58条规定实施停业处罚外,还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
另外,全市各级公安、民政、教育部门明确责任,分包人员要全程参与排查整治行动。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线索提供 马军海
□晚报记者 朱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