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 慧
本报讯 本报去年年底刊发了消息《30余根圆柱“扎根”闹市人行道》,昨日记者获悉,1月18日,川汇区城管局联合市城管局城管支队,把“站”在人行道上的小圆柱全部拆除完毕。
《30余根圆柱“扎根”闹市人行道》刊发前一天,晚报多名记者先后接到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电,称这些小圆柱就竖在市区周口荷花市场北门对面的人行道上,柱高约50厘米,约有30来根,每根柱的顶端有一个孔,用长长的细绳将柱子穿了起来,围成了两个小型露天停车场。记者向城管部门反映后,城管部门随即介入调查。
由于当时中心城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处在交接期,事发现场旧的还未拆除,圆柱的“主人”又在西侧竖起了多根圆柱,继续扩大停车场面积。1月18日,市城管支队和川汇区城管部门联手,将40余根柱子全部拆完。
市城管支队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据调查,该处停车场是有人擅自圈起来收费,且没有收费许可证,因此他们依法拆除后,对圆柱做暂扣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