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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你
问
市经济开发区李先生:2013年,我们每位参合农民的费用由50元提高到60元。然而,当地农合办只往参合农民家庭账户存入了50元,其他10元则纳入了所谓的门诊统筹。这样做对吗?请帮忙了解一下门诊统筹的有关政策。
市卫生局:为进一步惠及参合农民,提高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的补偿受益度,按要求我省将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实施门诊统筹,即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也可以享受按比例补偿。
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开展门诊统筹和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补偿,实行总额预付,超支不补。
实行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门诊统筹的地区,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不低于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实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的地区,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费用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不低于10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2013年,扶沟县和市经济开发区作为我市的两个试点地区,实施门诊统筹,即减少每位参合农民家庭账户资金中的10元,纳入到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可以按比例补偿,所能享受的补偿额度不仅仅是以往个人家庭账户的资金,还能享受更多的补偿资金。
晚报记者 张志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