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会议介绍,今年2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将从现有的19省市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贫困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也将在年内出台,届时,捐献者的丧务费、最后一次诊疗费等将由政府部门承担,其家庭中的直系亲属还可获得资金救助。去年7月,经中编办批准,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该中心将承担起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分配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以及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介绍,今年2月,器官捐献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培训办法等也将在年内出台。而此前,针对器官捐献者,政策并未规定给予任何帮扶或救助。
高新谱同时表示,目前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已进入研发阶段。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及世卫组织的原则,因器官捐献是稀缺资源,所以首先优先本国公民,只有中国公民的身份,才可进入器官分配系统等待获得器官捐献,外国公民即使在中国常住,也将不可获得器官。
高新谱说,器官捐献的病人或家属,在贫困的基础上,才可向中心或地方提出申请。救助包括捐献者本人在医院最后一次诊疗的费用,在器官获取及保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丧务费,“这些都是可以用于逝者的救助,在国际上也是通用的”。
同时,对于器官捐献贫困家庭的人员,也将给予救助。“但不是说器官捐献者所有的家属都可以获得捐助,只有直系的家人才可以。”高新谱说,所谓直系的家属,包括三类人:捐献者需要赡养或法定赡养的人如父母、岳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