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我真诚地向社会郑重承诺,从今往后不卖假冒伪劣商品,并请村里的老少爷们监督!”3月12日,西华县西华营镇西华营村食品经营户王新花,在该县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后,向村民郑重承诺。
为督促辖区食品经营户自觉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连日来,西华县工商局开展了“千余食品经营户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售假”活动,与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不售假,文明经营,童叟无欺,并做到信守承诺、有诺必践,保证所售食品安全。
据了解,该承诺书共又10条,内容包括:食品经营户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亮证、亮照经营;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做到诚信经营,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销售“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短斤少两等。
“该承诺书要求食品经营户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售假,对食品经营户是个约束,有利于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此举很受消费者欢迎。”西华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该局共与辖区1354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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