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文江
近来,各地纷纷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动真格。在北京,交管部门也正式向其宣战,采取先“理”后兵的治理策略:交警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一段时间后,将依法处罚,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闯红灯是一大社会顽疾,不独中国有之。从过往治理史来看,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是普遍做法。而在新一轮治理浪潮中,依法监管的特点更为突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违反通行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无论是北京罚10元还是南京罚20元,都于法有据。
不只是法律基础,治理闯灯不乏社会支持。在新浪网推出的相关调查中,近八成人赞成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在此前的类似调查中,支持者也占大多数。
这样的数据,说明公众的规则意识未泯,对社会文明依然保持一份向往。民心固然可用,但越是面对人们的支持和期待,就越要公正执法、常态治理。闯红灯与从众心理、盲从行为密不可分,一旦实施处罚,就要打破法不责众的藩篱,摆脱“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让大家都感受到规则的公平与刚性。更要走出“一阵风”“运动式”等执法误区,让人们感受到规则的持久约束力。法无例外,治不权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争相违规的破窗效应,重建人们对规则的信仰与遵行。
在新浪网的调查中,还有一个数据值得思考。有两成参与者持反对态度,其理由是“多地交通灯设置不合理,机动车不对行人避让,不闯红灯很难过马路”。这表明,闯红灯固然有国人规则意识不强的原因,也有规则不健全、设备不完善等客观因素。据记者调查,在不少城市,存在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信号系统落后、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这往往使行人想守法而不得,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于是只好闯红灯以求顺利通过。这种“逼人闯灯”的悖谬现象同样不可忽视。
“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时间就荒废了。”日前,南京一位大妈针对交警批评其乱穿马路的“神回复”耐人寻味。治理闯灯顽疾,不只是一道公民素质题,更是一道社会管理题。如何创造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如何以良性规则引导文明行为,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能力,也需要民意的参与和监督。人人行动起来,人人负起责来,重塑规则文明,才能实现社会有序而高效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