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广州市萝岗区的一条马路知名度陡然攀升。其源起是,央视新闻报道称,“人行道100米绿灯仅5秒,博尔特才跑9秒58啊!在广州萝岗区永和大道的一个十字路口,红灯的时间有1分多钟,而绿灯的时间只有5秒,行人想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就要在5秒内走完近100米的路程,这可能吗?你遇到过超短绿灯吗?”在《南方都市报》随后对一名道路设计师的采访中,该设计师表示,萝岗主干道很多红线宽度为六七十米,广州大道的红线范围也是100米,可能央视记者现场估计得不太准。但5秒过一条马路是绝对不可能的,一般行人的速度为每秒1.2米。萝岗交警表示,已经连夜到事发现场检查设施,并在近日将对辖区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理的设置进行调整。
必须说,萝岗交警的表现不错。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值得那些习惯于在曝光后文过饰非的机构学习。但与其知错就改,何如防患于未然?当下,很多地方都在开展纠正行人不文明过马路劣习的活动,也有地方推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面对这样需要行人用风一般的速度才能冲过的马路,再大的罚款力度也无济于事。况且,这种超短绿灯并不止广州萝岗一家:2011年,重庆沙坪坝都市花园附近有一个红绿灯的绿灯被曝只有2秒钟;2009年,《钱江晚报》曾经就超短绿灯做过一个小型的调查报道,孰料见报后,又有读者举报了其他50多处不合理红绿灯。当然,针对这些问题,当地的交警已经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和处理。
由此可见,过马路还真是个技术活。不仅仅是行人学会按照指示灯标识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注意避让这么简单。要想培养出文明素质,必须有科学的道路设计、合理的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来提供物质基础。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仓廪实而知礼节”。科学的问题,应该交给科学家们去解决。但现在,要想不这么被动,交警叔叔们其实只要把自己当成老百姓,按照交通规则、服从信号指令,执勤之余把每条路、每个路口都走一遍就够了。脱掉制服,大家都一样,1秒、5秒的路口,谁能飞过去?
□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