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党委,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心城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市中心城区进一步落实属地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直各单位(所属二级机构),及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各区直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属地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对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及“门前三包”进行集中清扫和整治,坚决杜绝“六乱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红黑旗”制度。每周二、周五由各区办事处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业、商店和个体工商户等的环境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排出考评结果,工作落实好的单位由所在辖区社区、居委会挂“红旗”予以表扬,工作落实差的单位由所在辖区社区、居委会挂“黑旗”予以批评。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对创建工作“红黑旗”考评情况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组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对获“黑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跟踪采访,督促整改。对评比工作开展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办事处和思想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力的“黑旗”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一步落实单位属地环境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形成“红黑旗”制度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