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组织各区办事处、居委会,对所辖范围内各单位、企业、商户、医院、学校的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定期评比。
从评比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单位能按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进行落实。市水务局、周口新华医院、川汇区武装部、万果园人民商场店、星龙华缘电业小区等13家单位落实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较好,授予“红旗”予以表彰。但也有少数单位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单位内外“六乱”现象突出,“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蓝天书店七一路店、东方妇科医院、周口丰泉垃圾处理场、六一路小学、莲花路小学等5家单位门前垃圾未及时清扫,单位墙体不整洁、部分墙体上有小广告等问题,被挂“黑旗”予以警示。
针对上述情况,市创建办对“红旗”单位提出表扬,对蓝天书店七一路店、东方妇科医院、周口丰泉垃圾处理场、六一路小学、莲花路小学等5家“黑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黑旗”单位采取媒体曝光的形式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卫生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