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功能不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中心城区环境差、秩序乱;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创建不足,城市细胞不活;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毫无疑问,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对我市而言可以说是一场攻坚战。由于是首次进行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我市也没有过往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城市在创建过程中采取的哪些措施可以借鉴?为此,记者收集全国各地城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希望能为我市的创建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贵州凤岗:组合拳治理“灰城”
死角垃圾难除,脏车入城会造成扬尘污染,城区车辆乱停乱靠……面对这些城市痼疾,贵州省凤冈县想尽办法改变了“灰城”形象。
一是修路。加大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力度,解决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破损问题。二是管工地。凤冈县严格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进行长效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城管、交通、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建设工地不符合规范、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停工,对运输单位和车辆没有通过核准的坚决不允许运输。三是洗车。为了杜绝脏车入城带来的二次污染,凤冈县在进城的主要路口建了快速洗车道,让这些风尘仆仆的车辆,在进城前先“梳洗打扮”。四是扫地。凤冈县在整脏治乱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责任单位挂包、重点单位挂包、县领导挂包制度,确保环境整洁长期保持下去。五是治乱。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靠现象严重,凤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城区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等多家单位,以城区主要道路为整治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货运车辆不按规定入城和城区乱停乱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查处和拖扣,对出租车、中巴车等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停靠、随意上下客、违法调头、闯红灯等行为进行处罚。
■内蒙古包头:“零罚单”整治行人闯红灯
街头,行人凑够一撮后就赶紧走过去,丝毫没有注意眼前的红绿灯……面对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内蒙古包头市交管部门实行“零罚单”人性化管理理念,专项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违法行为人须接受30分钟警示教育,或劝导交通违法。
如果简单采取罚单治理,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交管部门易陷入“两难”境地,为此,包头市交警支队制定了两种教育处罚措施:
一是在全市主要路口新建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服务站,站内有精心制作的行人、非机动车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的重大事故警示案例教育片;有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张贴画……违法行为人将在此接受不少于30分钟的观看宣传片、学习法律法规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二是让违法行为人站在路上亲自体验,劝导交通违法者,通过换位体验感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吉林延吉:疏堵结合治理城市“牛皮癣”
街头小广告被人称为城市“牛皮癣”。吉林省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治理“牛皮癣”。
该局选择适当位置建设公共信息栏和楼道信息栏,规范公共信息发布,为群众发布各类合法信息提供便利,减少乱贴乱画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方式,让承包单位加强对小区乱贴乱画行为的日常管理。
为根治小广告,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从源头入手,加强与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部门的协调合作。发现非法小广告后,执法部门将通过现场证据收集、回馈求证等措施,对小广告上印刷的电话号实行停机处理。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强化夜间巡查机制,开展22时至次日凌晨4时30分的夜查。
■黑龙江哈尔滨:“归拢”占道经营
针对摊贩占道经营的乱象,2011年起,哈尔滨市改变单一罚款等管理方式,采取刚性隔离、规范摊床摊位等措施,把市场摊区与机动车道彻底隔离起来。
具体做法是,哈尔滨市在摊贩占道经营原地进行退路进亭设立综合市场,尽可能将业户就近安置,方便市民购买又达到规范化管理。为了加强管理,每个市场均可以远程监控,时时管理。哈尔滨市在各市场摊区内统一界定边框至场区界限,推行每户一个垃圾容器,以规范全市市场商亭和摊床的环境。哈尔滨市还确定了管理和经营分离的市场摊区管理新体制,街道办代表区政府对其开办的市场摊区管理负有第一责任,严禁各街道办将市场摊区的经营权擅自进行承包、转包和转让。
■陕西西安:十户联保“小文明”促社会发展“大文明”
用“楼上有事楼下静,对门十年不知姓”这样一句话来形容社区居民之间的日常生活,实在不为过,然而,西安新城区推行的“十户联保”正在悄然改变这一现象。
针对目前社会普遍反映的邻里关系冷漠问题,西安新城区开展“十户联保”活动。以十户为一个基本单元,由相邻的居民住户组成联保组,采取社区选定和居民推荐、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联保组长,负责本组的活动组织和日常联络,及时掌握住户信息、困难需求、矛盾纠纷、安全状况等动态信息,并向社区反馈。
联保组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联防联保、义务巡逻、纠纷调解、互帮互助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有效解决了社区管理人员少、服务不细不便捷等难题。
■河南洛阳:电动车走快车道罚20元
“对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元;对电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元。”针对电动车走快车道交通乱象,洛阳市于2010年出台了《洛阳城市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中规定,多人同时违法的,重点处罚前3个违法者,尤其对第一个违法者,绝不姑息。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实施罚款处罚的,一律使用市财政罚没收据实施当场处罚。
据了解,如果交通违法当事人不同意交罚款,可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要认真负责。如果交通违法当事人拒绝以上两种处罚方式或选择被曝光,执勤民警要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另外,个别不服管理,谩骂、攻击执勤民警的交通违法当事人,交警部门会及时以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够上行政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