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志新
本报讯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内我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先行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最晚到2014年6月底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农合住院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
据了解,“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服务对象主要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病人为重点,对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病种,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我市在实施过程中,要改革以往住院押金预付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农合患者实行住院“零押金”,先住院诊疗,出院时再结算缴纳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
届时,被纳入“先看病后付费”实施范围的就诊患者,须持医生开具的住院单、新农合证以及身份证明等证件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诊患者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对于当天住院未带证件的患者,可以暂缓于第二天办理相关手续。对恶意拖欠费用的就诊患者将列入黑名单,不再提供优惠政策,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可依照协议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市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降低就医门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