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市、县平安建设及安全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局势,努力创建平安校园,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商水县教体局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县各学校将各项安全措施和各部位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人,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实行安全稳定管理岗位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把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员工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氛围。
二是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对校舍(食堂)、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拉网式全面检查,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台帐。遇有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和无力解决的问题,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是坚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报告的认识,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于隐瞒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者,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工作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应急管理指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科学、实用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认真开展5月和11月“安全应急演练月”活动,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护技能。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学校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违反安全工作制度规定,未按有关规程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而造成事故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戚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