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从8月12日至9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该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把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将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将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理发厅、洗车行和农村地区“四小”企业(小砖窑、小煤矿、小加工厂、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同时严密监控和掌握城乡接合部和偏远农村地区的生产窝点、果园农场的非法用工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