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强拆中的诸多惨案,从张剑到唐福珍,从四川到抚州,正如某地官员所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可是,拆迁其实并不都伴随着飞沙走石、血腥暴力。譬如对于近日沸沸扬扬的北京楼顶别墅,15日强拆大限已到,才拆了四分之一,并且城管表示不会强制拆除,工期的长短要根据违建的内部结构和框架来看,暂时不好估计何时能拆完。
海淀城管的温柔作风是值得赞赏的,只是不知道是否对所有老百姓都一视同仁。这些年,他们对张必清的宽容和隐忍倒是有目共睹。6年违建800平方米,在都市高空再建了一个花果山,没有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主动配合,是万万不可能实现的。如今,即便避免不了拆迁的命运,但“保守治疗”还是不可少的,说不定也能苟延残喘个十年八年,甚至风头一过“借尸还魂”也不一定。
记得这些年其他地方也不乏“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并且多为文物或者名人故居,可是所谓的“保护性”和“维修性”,往往只是堵住公众口舌的说辞,其命运无一例外是一夜碾平。
显然,城管以拆迁安全为由放任自流是难以自圆其说的。6年来,这一巨大的违建都是安放在楼顶上的定时炸弹,按照常理,拆了一半的定时炸弹无疑比完整的炸弹更加危险。6年前,城管没有以安全为由阻拦其强建,今日却以安全为由不愿强制其拆除,难道“安全”也是橡皮泥,违建者的安全大于居民的安全?
各种相关的规定和条例,都无一不强调拆迁中的地位平等和程序正义,政府不能强拆,纠纷需由法院认定。可是事实上,相关部门往往滥用解释权,结果是,拆迁法规既限制不了强者的权力,也保护不了弱者的权利。
拆迁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城管不是天生的硬骨头,特别是听到“我既然敢住这,我就不怕谁告”的时候,当城管碰到了真正的钉子户,自己反而成了弱者,一副唯唯诺诺投鼠忌器的表情让人感慨。可见,只有依法拆迁,才能既保护弱者,也保护强者。
(摘自《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