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记者,称近期周口市区文昌大道两侧的灯柱上出现了不少有关消防安全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但他发现多处写有“全明消防,生命至上”字样的宣传牌不太对劲儿,于是致电本报提出疑问:“全明消防”是不是把“民”字写成“明”了?
记者前往现场观察,看到正如王先生所说,文昌大道的八一大道至大庆路之间的路段,每隔一段距离,路两侧灯柱上,就能看到一个写有“全明消防,生命至上”的宣传牌。随后,记者致电市消防支队相关工作人员求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能是印刷过程中出现了疏忽,宣传标语中的“明”字确实是写错了,应该是“民”,感谢王先生对公益广告的关注。
晚报记者 宋风 摄
线索提供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