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记者 牛思光 彭慧
(上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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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市民咋反映
“城建快线”与市长热线并连
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城市管理局开通了“城建快线”监督电话12319,与市长热线12345并连;并长期派驻4名城管人员轮流办公,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轨,对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跟踪督办和信息反馈。同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将建立、完善相应的信息接收、处置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高效、准确、快捷。
城市管理工作,还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作用,聘请监督员,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促进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一阶段城市管理中,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
此次还将深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动员全市机关单位、企业、社团组织等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环境,争当文明市民,激发市民自觉爱护家园、美化环境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
7 城管需求,怎么来保障
“以奖代补”专项补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城市管理整治活动开始前,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城市管理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大家对城市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激励机制具体表现为: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政府对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年终根据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区两级政府进行考核。
为保障城管需求,将建立市本级城市管理“以奖代补”专项补助金,由市财政每年拨付560万元,其中450万元用于“四区”城市管理工作补助,补助川汇区300万元,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各50万元,以弥补各区(管委会)经费不足的问题,其中110万元用于对各办事处(乡)绩效考核奖励。
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考核评比对象。市城管办为各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考核评比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检查评比力度,强化舆论监督,每周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检查结果,严格奖优罚劣。
在城管人员保障上,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分解及区级城市管理机构派驻各办事处(乡)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人员经费、工资全部下拨到办事处(乡),工资待遇与绩效挂钩,人员日常管理、年终考核由办事处(乡)负责。七一路、荷花、陈州街、人和街、小桥街、太昊路、文昌、淮河路等8个办事处充实城管执法人员不少于20人,办事处参与城管工作的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金海路、城南、城北、搬口、华耀城5个办事处和许湾、李埠口两个乡充实城管执法人员不少于10人,办事处(乡)参与城管工作的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除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下派的专职城管人员外,各办事处(乡)所需城管人员由各单位从现有在编人员中抽调。
针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问题,《意见》中提出市编制、人事部门要对“黄淮四市”城市管理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逐步解决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外,《意见》明确了区政府(管委会)将辖区办事处(乡)城管执法人员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办事处(乡)人员标准每月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对管理任务较重的办事处(乡)适当增加工作经费。加大执法装备的投入,各办事处配备执法车辆3至5台,每辆车每月油修费不少于2000元。各办事处(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罚没收入、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区财政全额返还,全部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权随事转”、“费随事走”的原则,建筑垃圾、停车场(点)的管理权委托给办事处(乡),建筑垃圾、停车场(点)的管理收益由办事处(乡)支配,实行“责、权、利”相一致。
8 干得不好,怎么来惩罚
年终考核,先进奖10万元,落后罚款3万元
“城市管理工作干得好了,奖!干得不好,罚!”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干净利落地回答“干得不好,怎么来惩罚?”的问题。他表示,各办事处(乡)、每名城管队员的收入与考核指标挂钩。市城管办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各区城管办下设督查机构,以加强对本辖区城管工作的监督考核。
按照奖惩办法考核标准,市城管委制定了《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实行考核累积扣分制,依据考核累积扣分情况确定考核名次。
对各部门于城市管理效果考评,将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会同市文明办及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组成城市管理考核组,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讲评、一月一奖惩的办法,对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日常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城管办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市城管办加强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区城管办每半月将对本辖区办事处(乡)的督查考核情况报市城管办,月底由市城管办将市、区两级城管办考核评比结果汇总,并对各办事处(乡)进行排名。
按照标准,每月考核排名前五位的办事处(乡)各奖励1万元;每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办事处(乡)各罚款5000元。年终根据每月督查、考核排名累计情况,对各办事处(乡)进行总评和排名,排名前五位的各奖励10万元,后三位的各罚款3万元。
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办事处(乡)除罚款外,扣发一个月补助金,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上做检讨;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除罚款外,扣发3个月补助金。
年终总评排名最后一位的办事处(乡),其党委书记、主任(乡长)调整工作岗位,主管副主任(副乡长)、城管中队长免职;连续两年总评排名均居后三位的办事处(乡),其党委书记、主任(乡长)降职,主管副主任(副乡长)、城管中队长免职。
9 市容改观,怎么来保持
提前规划疏导
设想一下,将来在各部门全力配合共同努力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另一个新的问题摆在城市管理者的面前,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后,城管工作有何新变化?城管工作今后将如何发展?是努力维持,还是改革?
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城管工作将做好提前规划、超前规划,采取未雨绸缪的思想提前做好城区临时市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设置,为以后城市管理打下良好前提。”
《意见》指出,在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中将强化规划引导,采取规划部门提前介入,超前规划,认真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市场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等,并依法实施。城区临时市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由办事处(乡)提出初步意见,经市城管办批准后设置。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是造成城市面貌脏乱差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不可避免的矛盾。《意见》中有一项加强设施建设的意见,在今后城市发展中会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标志标线及专业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市基础设施,与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每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专项用于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交通信号设施用电纳入城市电费附加费。财政、电力、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积极配合,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交通设施正常用电、安全稳定运行。
另外,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制定城管工作人员管理规定,通过有效监督、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考评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