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对各个机关单位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悉,市纪委于近期开始组织对全市落实“八项规定”暨密切联系群众、狠刹“四风”、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中,市纪委成立的6个专项督查组将深入到10个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采取群众评议、有关人员座谈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公”经费运行及公务卡使用、办公用房使用、工作纪律、公款过度消费及公车私用、公务灶建设以及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年货等物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督查,促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在督查工作中,市纪委将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