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2月2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电力消费的作用,发展改革委近日发文,要求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的地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在2015年底前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已经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另外,发展改革委还在通知中要求各地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