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城市管理工作干得好了,奖!干得不好,罚!”这是中心城区多次召开城市管理进度汇报会以及督查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讲的一句话。在昨日召开的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严格兑现奖惩”这句话落到实处。按照“一月一奖惩”的管理要求,当日下午,排名前5名的办事处各得到1万元奖励,后3名的办事处则各收到了5000元的罚单。
15个办事处(乡)争高低
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排名前5名分别是:金海路办事处第一、淮河路办事处第二、文昌办事处第三,七一路办事处第四,人和办事处第五。后3名分别是:陈州办事处(倒数第一)、李埠口办事处(倒数第二)、荷花办事处(倒数第三)。前3名办事处和后3名办事处的负责人分别在扩大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考核究竟啥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是:按照奖惩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实行考核累积扣分制,再依据考核累积扣分情况确定考核名次。考核过程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会同市文明办及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组成城市管理考核组,对办事处(乡)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日常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城管办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而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区城管办每半个月把对辖区办事处(乡)的督查考核情况报市城管办,月底由市城管办将市、区两级城管办考核评比结果汇总,并对各办事处(乡)进行排名。
根据考核要求,每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办事处(乡)各奖励1万元;每月考核排名后3位的办事处(乡)各罚款5000元。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后3位的办事处(乡)除罚款外,扣发一个月补助金,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上做检讨;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后3位的,除罚款外,扣发3个月补助金。年终总评排名最后一位的办事处(乡),其党委书记、主任(乡长)调整工作岗位,主管副主任(副乡长)、城管中队长免职;连续两年总评排名均居后3位的办事处(乡),其党委书记、主任(乡长)降职,主管副主任(副乡长)、城管中队长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