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3月5日早自习期间,淮阳县四通镇中学初二男生赵军(化名)从校内厕所处翻墙外出时,跌进学校便池身亡。记者昨日获悉,目前赔偿善后工作已基本完成。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校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赵军的父亲赵先生说,他年仅14岁的儿子赵军就读于淮阳县四通镇中学八(2)班。3月5日上午11点多,他突然接到儿子死亡的消息。当时正在天津务工的他立即乘车返家。他从校方获得消息:当天早自习期间,其儿子翻墙外出,另有两名学生在校内托着赵军上墙,不料赵军落进墙外学校的便池内。“后来我发现便池约有1.5米深,且周围没有一点防护设施。”赵先生说,其儿子未来得及抢救就死亡了。
3月7日上午,记者到淮阳县四通镇中学了解情况。上午11时许,该校大门紧闭,记者试图进入校园遭拒。随后,记者绕行校园围墙一周,发现学校西墙边是校内厕所外置的便池。赵先生说,这就是他的儿子出事的地点。
在淮阳县临蔡镇赵庄村赵军家中,赵军的姑姑告诉记者,这个事还没敢让孩子年近80岁的奶奶知道。
对于当天赵军外出时老师是否知晓,而自习课“点名”时老师又是否注意到赵军外出,赵先生说他并不清楚。不过,目前赔偿善后事宜已基本协商好。
河南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华伟接受采访时认为,因归属学校的厕所便池未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在此事件中校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线索提供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