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周口市区和谐家园小区8栋1单元的电梯坏了20天,这可苦了住在这个单元的10多户居民。这些天来,他们天天爬楼梯。无奈,他们只好凑钱买配件,维修电梯。
昨天上午,家住和谐家园小区8栋1单元的居民张先生反映,他们单元的电梯坏了20天,一直没修好。20天来,楼上的居民上下楼很不方便,年纪大的居民不得不减少出行。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8栋1单元,看到该单元的电梯门紧闭,电梯的按键均无反应。居民上楼全走楼梯。
张先生说,业主入住该小区才5年左右。以前,这个电梯坏过一次,后来大家凑钱把它修好了。由于当时凑的钱少,大家也没在意。可这次又坏了,维修人员查看后说,是一个配件坏了,修好要8000元。“凑的钱一多,大家都感觉‘有点疼’。”张先生说,为此,该单元的业主也坐在一起开过会,最后大家同意凑钱。
对修电梯一事,部分业主有自己的看法。有的业主说,这日子还长着呢,以后电梯还会坏,每坏一次都要业主来凑钱,大家有点吃不消。业主认为,电梯为公用设施,坏了应该由物业来修,或者动用维修基金。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个电梯已过保质期。该物业公司有专门的电梯维保公司,但他们只负责维修服务,如果要更换配件,费用应由业主分摊。
一位专业律师告诉记者,在物业进入小区进行管理时,物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直接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如果在服务合同上有明确规定电梯损坏(除人为原因)由物业出资维修,则由物业全部承担;如果在服务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电梯损坏(除人为原因)由物业出资维修,物业作为管理方,业主作为使用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去维修。而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如果没有明确的专项维修资金,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共同承担此项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