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锐评观点
 
 
 
2014年4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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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还不够

  ■侯江

  

  “驴友”一词,近来经常和耗费人力物力的搜救联系在一起。据媒体报道,去年,温州14岁少年小温与母亲等7人一起穿越苍南县莒溪大峡谷,穿越途中小温失踪。随后,来自当地和外地的上千人次营救人员展开营救,被称为浙江省史上规模最大的户外救援行动。但是历时四个多月的搜救,最终确认小温不幸遇难。2014年3月27日,小温父母将一纸诉状递交到苍南县人民法院,认为同行的六名驴友负有安全保障、临时监护和及时搜救等义务,并因此索赔百万元。近日,苍南县法院已对该案立案受理。

  母亲失去儿子,必定痛彻心扉。在表示同情的同时,笔者不得不表示不解。这位母亲,在带着儿子一同当“驴友”的过程中,是否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孩子丢失、丧生后,这位母亲是不是首先要检视自己的失职?把孩子丧生的责任全部推到同行驴友身上,是否合情合理?

  小长假刚过,全国有不少驴友肯定也刚刚经历了新的挑战,体会到了新的刺激和成就感。但是,目前没有统计,与驴友们的探险相关的搜救行动有多少?耗费了政府部门多少人力和物力?比如这位温州少年的失踪、丧生,浙江省展开了四个多月的搜救。当然,生命大于天,为了挽救生命,政府部门花费多少财力物力人力都是应该的。但是,这种常年的、巨大的消耗,是不是完全不可避免的?这位母亲与她的驴友团队,现在是应该起内讧追究某一个或某几个人的责任呢,还是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悲剧的根源在哪里?

  挑战极限、探索险境,也许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但是,如果没有生命安全意识、没有团队协作精神,那么,这样的驴友,也就不具备最起码的责任感。不具备最起码的责任感的驴友,真的不能被称之为驴友,不管是对“驴”字还是“友”字,他们的行为可能都意味着某种亵渎。曾经看到过一则报道,某位驴友身处险境打电话向当地政府求助,在救援行动无果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再联系这位“驴友”,他居然回话说,他已经成功脱险,自行回家了!

  当然,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不多见,也绝不能代表广大驴友的行为准则。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大范围救援被见诸报端并引起争论的时候,众多驴友也许有必要做一番思考:自己的行为,自己能不能承担责任。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或者有可能损害到更多人的利益。

  真正的驴友,仅仅做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真的不够。至少,不能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公众身上、转嫁到政府身上,让纳税人的钱、让公众的善良,替个别人不计后果地放纵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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