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由十条160个字精简为十条80个字,更通俗易懂、更具导向性、更添市民归属感的新版《周口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市民文明公约》),将于近日对外正式公布。市民对约束自身行为的《市民文明公约》有什么样的建议和看法呢?6月10日,记者走上周口市区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让大家结合生活实际,各抒己见,畅谈“文明”。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认为,修订《市民文明公约》很及时、很必要,他们对此很支持、很拥护,对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在七一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停车场,见张亚丽停好车打开车门,记者快步走上前,问她是否了解《市民文明公约》即将公布这一消息,张亚丽点点头称看过报纸,了解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我是个刚拿到驾照的‘新手’,现在周口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多,行车文明应该被写进《市民文明公约》,这不仅是针对机动车司机,行人、非机动车车主也应该遵守文明交通规则。”闲谈中,张亚丽将她开车遇到的一次“惊险”经历告诉了记者,“有一次我开车走在道路最内侧的快车道时,突然有个骑电动车的年轻女孩横穿马路,吓得我猛踩刹车,差一点儿撞到了她。那个女孩横穿马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很容易酿成车祸,发生悲剧。”此外,她还特别提到,“在公交车站等地方投放的广告,能不能也用咱们的《市民文明公约》约束一下,不能为了吸引眼球,什么内容都弄上去!”
在七一路上,看到闫庄胡同居民闫河水将一个废弃塑料瓶投入一个垃圾桶,记者上前问他是否了解《市民文明公约》相关内容,闫河水表示不太清楚,但他表示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也该相应提高,这时候修订《市民文明公约》很必要,也很及时。他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市民文明公约》的时候,应该更多地考虑可行性、可操作性,要符合实际。同时,通过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鼓励市民在生活中将文明行为落到实处,让这份文明公约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在劳动五一广场,在此锻炼身体的张强则告诉记者,他认为《市民文明公约》就应当是全体市民共同协商的共同约定。此次由文明办制定修改意见稿,向全体市民征求意见,正是体现了一种开放的态度。“《市民文明公约》修改意见稿全篇没有一个‘不’字,体现出一种倡导、引导的作用,这种角度的转换更容易被我们普通老百姓接受。”
在七一路某大型生活超市,记者遇到了23岁的高永华,当时她一手拎着装满蔬菜瓜果的购物袋,一手挽着母亲的胳膊。问及是否了解《市民文明公约》修改意见稿具体内容时,高永华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谈了她的一些看法。她认为,随着社会压力的与日俱增,“钱来伸手、饭来张口”、依赖父母的“啃老族”群体正日益扩大,有关部门应在《市民文明公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