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起,由民政部起草并公布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吸引眼球的规定是,有10张床位就可以办养老机构。
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这意味着个人办养老机构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在我国养老压力大难题多、养老投资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这些利好政策相继出台,为个人兴办养老院开了“绿灯”,让全民参与养老事业成为可能。
新华社发 大巢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