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锐评观点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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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暴力需戴法律口罩

  ■郭元鹏

  

  11月16日下午,合肥市东至路香樟雅苑小区门口,一名中年女司机试图驾车从大门出口逆向进入小区,遭到值班保安赵宗伟的拒绝。随后,女司机下车后与赵宗伟争吵数分钟并辱骂其是“看门狗”。63岁的赵宗伟倒地不起,后抢救无效身亡。据记者了解,该名女司机姓郑,系安徽省教育厅的一名科级干部。

  总有些人习惯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待人,或仗势欺人,或以钱压人,致使底层劳动者不时被轻视、歧视甚至人身遭受肆意伤害,进而制造诸多社会不公。武汉一女乘客用单反占座,称民工搬1年砖头也买不起;武汉遛狗女子骂环卫工“连狗都不如”……

  在合肥的这起事件中,双方都没有肢体接触,只是言语伤害。在气死保安的言语里,有这样几句话:你做回好人不行吗?做坏人是要下地狱的。你就是个看门狗。当然,保安的死亡不完全是因为语言暴力,可能也和身体健康有关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语言暴力是一个导火索。

  对于这起事件,需要反思的是这种“看门狗式”的语言暴力现象。在这种语言暴力引发的事件越来越多的今天,我们是不是该有一种更为严厉的约束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这种“看门狗式”的语言暴力,我们不是没有过问的。但是,也仅仅停留在了文明引导上,倡导大家要讲文明。事实上,任何社会现象如果仅仅停留在引导的层面,往往会显得软弱无力。因为语言暴力造成了极度的伤害后,自然会受到处罚。可是,当这样的语言暴力没有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时候,我们又当如何?仅仅是教育,仅仅是调解,仅仅是劝说?

  我们已经进入了依法治国的时代。依法治国需要管好贪污腐败、公平正义这样的重于泰山的大事,也应该管好语言暴力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这种“看门狗式”的伤害,不能只靠教育引导,而要依靠法律的细化。不能仅仅停留在口水的谴责中,而应该给这些不干净的嘴巴戴上“法律口罩”。有了详细的标准,无论是有了严重的后果,还是没有任何后果,只要证据确凿,都能用法律去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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