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工商局获悉,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办公室工作人员举报,称在巡场、珙泉、王家等乡镇发现有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商品,希望工商部门配合查处。
珙县工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五粮液打假人员的指引下,前往上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查获52%vol、500ml“五粮液”酒4瓶,45% vol、500ml“五粮春”酒34瓶,并经鉴定,上述白酒属侵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