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者 图/春鸣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日前集中执行一批案子。其中一位游某,开着法律咨询中心,自己当主任帮人打官司,但他欠人2.7万元的房租,两审法院判还钱却拒不执行。法院传唤游某到庭,他一进门便拿本册子找法律条款辩解,傲慢嚣张地不肯还钱。当法警上前要将其铐起来时,他才大声喊“我还钱”。最终,游某认错写检查,并让家人送钱来。
眼下“老赖”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有个共同特点,就是脸皮厚,不但与债主躲猫猫,甚至法院判了也拒不执行。但是,像这位“法律咨询中心主任”的老赖恐怕也少见,整天念着法律条文为他人打官司,但自己身负的债务,两审法院已判决,却依然置若罔闻。直到法院传唤,还要装模作样搬出法律条文做挡箭牌,最终,要法院动真格采取强制措施,才乖乖就范。这正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起法律条文口若悬河,摊上自己却全不把法律当回事,这等人,现实中又何其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