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1月29日,市城管委、市文明办牵头组成考核组,首次对1月份4个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及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进行督查。从当天情况看,川汇区的城管队员出勤率较高,其他几个区的重点路段却鲜少看到城管队员。面对中心城区普遍存在的出店和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垃圾清运不及时、非机动车擅闯快车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调头等“痼疾”,市城管委要求限期督促整改,不能让长效化管理成空谈。
依据新的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后每个月将由市城管办、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两次不同内容的督查。内容重点围绕基础性工作(经费投入、执法保障、“门前三包”管理、“两小市场”建设、公厕建设、城管队伍建设和管理等)、经常性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小广告治理、市容秩序整治、示范路严管街打造等)及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情况、交通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重点路段和部位的警力布置等。
“办法”还规定,各区城管委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在每月市城管委全会上,分别汇报各自的城市管理、“两违”治理工作及交通秩序管理情况,由市城管委领导及成员单位、市文明办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现场打分,排出名次,每半年汇总一次,排名第一的奖励100万元,排名第二的奖励50万元,排名第三的奖励25万元。而对中心城区15个乡(办)的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的考评改由4个区自行管理,市城管委每月表彰5个先进办事处(乡),各奖励1万元,通报两个落后办事处(乡),其中川汇区推荐3个先进办事处、1个落后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各推荐1个先进办事处(乡),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区推荐1个落后办事处(乡)。凡连续3次被评为落后办事处(乡)的,在新闻媒体上给予书记、主任(乡长)、分管副职通报批评,城管中队长予以免职。
在对市交警支队的考评管理上,同样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百分制打分,获得优秀每次奖励10万元,获得良好每次奖励5万元,连续3次被评为差时,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检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