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川汇区集中发放优待金,领到优待金的家长非常高兴。
据悉,2015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从9.9%到11.8%不等,平均涨幅11.4%,即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0615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5000元。
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的桑红伟说:“孩子当兵后,身体强健了,也更懂事了。虽然家里的活儿孩子不能分担了,但国家发的有‘工资’,我领到优待金心里很感动。”晚报记者 朱东一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