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本报讯 从7月份开始,全市除10千伏居民生活用电外,城乡其他用电实现同网同价,执行同一电价标准、同一电价制度。
此前,我市县域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远高于市区直供电价。以10千伏电压等级为例,县域一般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7092元,比市区直供电价高0.08元;农业生产电价0.5842元,比市区直供电价高0.109元。这种现象加重了县域电力用户的电费负担,造成同类电力用户的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县域一些工业项目因电价高而难以落地。
周口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除10千伏居民生活用电外,我市实行城乡其他用电同网同价后,县域工商业用电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企业可充分利用低谷时段用电,进一步减少电费支出。线索提供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