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
客户李某于2003年9月29日通过业务员张某为其丈夫投保“健康终身”保险,在投保时李某明确告知业务员张某,其丈夫在2003年1月因患肝病两次住院治疗,但张某告知客户李某称只要被保险人亲自签字即可,不影响今后的理赔,投保时填写了虚假的健康告知书。
2006年7月份客户李某的丈夫因肝硬化晚期死亡,李某到公司要求索赔,因带病投保且未特约告知,公司给予了拒赔,李某不服,认为当时已告知业务员张某,是业务员未将此情告知公司,即起诉到法院。
2.法院判决
由于客户投保时未真实填写健康告知书、业务员张某故意隐瞒被保险人带病情况,导致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保险合同,法院判决公司胜诉,拒付成立。
业务员张某因违背职业操守,赔偿客户保费损失。
3.温馨提示
各位同仁:
在投保时,一定要询问客户健康情况!
一定要告知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