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严格教师“准入制”,湖北省决定从今年起全面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5年一审,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门将制定相应的申诉制度,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障公平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