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新不动产权证书。
当日,天津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全部统一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设立的或委托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用更换。
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