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周国芮 文/图
本报讯 11月29日,市交警支队商周高速周口北站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一个身上没钱打算步行回家的小男孩。了解情况后,高速交警给小男孩100多元钱,让他乘车回家。
当日15时30分许,市交警支队商周高速周口北站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一个小男孩蹲在路边,便上前询问情况。这个小孩讲,他叫王乐,今年13岁,家在漯河市临颍县。父亲在他1岁时因犯罪进了监狱,母亲在父亲进监后离家出走,他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奶奶今年70多岁,无力养活两个人。无奈,他离开奶奶到郸城一家饭店打工,想挣点儿钱养活奶奶。干了不到10天,由于想奶奶,他决定回家。饭店老板同情他的遭遇,给了他1000多元工资,但他还没有走到车站就把钱弄丢了。由于身无分文,他只得走着回去。得知情况后,高速交警给王乐100多元钱,送他到周口客运中心站,让其乘车回家。
当日18时许,王乐回到奶奶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