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王青俊
本报讯 “往年,在元宵节前后的晚上,天上飞的孔明灯很多,而今年几乎见不到。”2月9日,太康县志愿者王勇经过几天观察,由衷地发出感叹。据了解,春节过后,该县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查孔明灯生产、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确保让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元宵节。
往年的元宵节前后,人们大量燃放孔明灯。这些孔明灯燃放升空后,存在着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孔明灯燃烧飞起后,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或燃放不当,将威胁山林、高压供电设备、液化气站、加油站、民房及地面其他建筑物等设施的安全。”太康县工商局监管股副股长寇伦战说。
王勇是一名环保志愿者,他每年都关注孔明灯的燃放问题。今年春节过后,他拿着摄像机在太康县城“巡查”,一旦发现有人销售或者燃放孔明灯,就立即拍摄并举报。不过,他一连转了好几天,也没有发现有人公开售卖、燃放孔明灯。
截至目前,太康工商、公安等部门已联合执法10多次,收缴孔明灯3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