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通讯员 张磊落
本报讯 4月16日,太康县交警大队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翻进路边河沟,立刻施以援手,合力将车推到路上。
当日10时许,太康县交警大队第八中队3名交警巡逻到311国道独塘段时,发现一个路口边的河沟内有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一位中年妇女正试图将车推到路上,无奈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3名交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河沟近2米深,电动三轮车在河沟底部。“我才学会开,一不小心把车开进沟里了。”中年妇女说。
3名交警立刻施以援手,你扶车头、我推车尾,合力将电动三轮车推到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