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张雪涛 安琪 谢中杰
本报讯4月1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动员部署会,机关全体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副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正式吹响了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集结号”。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郭金玉宣读《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文明创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会议还下发了《周口市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任务落实责任表》,对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任务和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并明确了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副检察长邱成功作了动员讲话。邱成功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目标,创建过程是推动自身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持续自我改进、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过程,对提高市检察院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市检察院干警要以争创活动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工作做起,从细小生活环节做起,强化文明意识,践行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努力形成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据悉,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正在用自己的努力、实力、战斗力诠释着文明单位的实质内涵。在市检察院党组的带领下,全体检察干警上下一心,克难奋进,完成了文明创建的一个又一个目标任务,市检察院先后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在普法宣传、关爱失亲儿童、举办道德讲堂、五进送法、全员阅读、争当志愿者以及精准扶贫等方面也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