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文/图
本报讯 建筑渣土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是大气污染重要原因之一,为防治扬尘抛撒,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4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宣传整治推进会,市城管局、市渣土办及成员单位、4个区、公安交警、渣土公司、搅拌站、施工工地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据了解,依据《周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在建筑垃圾收集储存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能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工程渣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确需临时占用的,必须取得该道路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社区居民、个人家庭、临街门店因改建、修缮、拆除或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堆放到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自行清运,或交由有资质的清运公司负责统一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在建筑渣土管理方面,要求建设施工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100%全封闭围挡、土方物料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建筑工地落实“三不出场”规定,确保渣土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
在渣土清运上,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继续坚持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进入中心城区的渣土等运输车辆超载、随意抛洒、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乱停乱放等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力;坚持固守防控和机动巡控相结合,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相结合,常态治理与集中攻坚相结合,从严打击渣土车“野蛮行驶”、抛撒滴漏等违规清运行为。
与此同时,对现有未达标渣土车辆要进行密闭化改装,达到防止洒漏、扬尘要求。新购渣土运输车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监控指挥平台,实行统一监管。要求各施工单位、渣土公司、搅拌站要主动自查自改,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积极配合建筑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届时,对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当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较差、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督查整改要求的、在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被通报的、在督查组暗访中检查出问题的,将予以曝光并通报。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设立举报台和曝光台,实施有奖举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