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孙跃进
本报讯 近日,在商水县平店乡调解中心门前,该乡村民王某握着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张华卫的手,连声致谢,感谢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了其与同村村民持续十几年的土地经营权纠纷,化解了双方的疑虑和矛盾,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商水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信访多元调处平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7月以来,该县把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作为推进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的重点,以县、乡群众工作阵地为依托,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并将该项工作与信访工作有效融合,进行工作对接,建立信访多元调处平台,切实将一大批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在县、乡信访接待场所及村(居)委会设立信访调解室,从在职或退休干部中选聘有信访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信访调解员。县级从信访研判员、法律工作者、律师、心理疏导咨询师中选聘兼职信访调解员;乡镇明确司法所长和2~4名有工作经验的在职或退休干部担任专职信访调解员;行政村、居委会选聘3名信访调解员;各自然村明确1名调解员,村民组每15户左右划定一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员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县调解中心在县联合接访大厅设立了调解受理窗口,明确由5名县专职调解员在信访调解窗口值班,接受群众咨询,受理调解事项。规范调解流程,纠纷发生后,村居填写《矛盾纠纷层级调处受理单》,村组包片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及时调解。如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满意,村居调委会指定专职调解员和群众代表联合调处。如当事人仍对调解意见不满意,由村委会引导到乡镇调解,乡镇群众工作站组织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工作人员调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继续申请由县调解。县调解中心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实行分级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涉事单位牵头调处,疑难复杂、突发性及“三跨三分离”矛盾纠纷由县调解中心牵头调处,特别重大的矛盾纠纷由县“大调解”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集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单位,限时调解办结,必要时报请县主要领导牵头调处。
同时,该县委、县政府把信访多元调处平台建设作为全县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坚持每月听取 1 次调解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先进单位通报表扬、典型发言,对组织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乡镇和县直局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由县委政法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和司法局牵头成立 3 个督查组,每月对调解工作集中督查 1 次,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各乡镇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员作用发挥情况、调解案件数量等通报点评,有效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县、乡都采取了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升了全县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据悉,2016年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56件,今年1~4月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2件。信访多元调处平台的建立,改变了以往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主解决信访问题的老套路。对于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制度落实,及时就近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降低群众诉求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信访工作成效具有重要的意义。形成了借助群众代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老党员、老干部等专(兼)职信访调解员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问题的新格局,把责任延伸到了村组和网格。同时,压实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