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昨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6月30日,全市已有9876人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支付大病补充保险金额2561.92万元。
我市困难群众张某因异体器官移植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费了49237.8元医疗费用。出院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24102.4元,大病保险报销了10101.1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了6555.02元。要是在以前,张某没有享受到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6555.02元就需要自己负担。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
市委、市政府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2017年周口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强力推进。截至6月30日,通过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所有困难群众(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四类困难群体)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可以享受到包括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在内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