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通讯员 张涛
张小楼地处郸城县吴台镇东北角,有村民2000余人,地处偏远,村情复杂。近两年村内虽建立健全了村两委班子,但只能维持日常工作,干群关系十分紧张。
该村有集体草料场一块,占地20亩。前几年,村委会竞拍承包时以每年1200元承包给本村村民张某,2014年承包合同到期。村委会打算重新与张某签订承包合同,张某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坚决不同意更改合同,要求按原合同继续承包,并拒交当年的承包费。
因此,村委会与张某发生争执,要求收回承包权,张某不认可。村委会多次到司法所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村民也多次上访,情绪激烈。吴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村委会到法院起诉,但一审判决村委会胜诉后,张某上诉,二审迟迟不宣判,这一拖就是两年。
张某拖欠的承包费越来越多,村委会十分为难,群众也纷纷表示不满。最后,双方律师协调张小楼村村委会撤诉,村委会代理律师提出该案还得依托吴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案子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该案历时长,涉面广,经过法院一审判决,再交回调委会调解,难度可想而知。
吴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该案后,非常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组成联合调解小组,经与张某多次接触和对村干部的走访,找到了张某的弱点:一是他看准张小楼村没人承包整块草料场,才态度嚣张不肯让步;二是村委会软弱,不敢强行收回又不能取得法律支持;三是村委会为保持草料场的完整性,担心分包到户损毁料点。另外,张某扬言谁出来管这个事,就对谁不客气。
调委会得知消息后,向张某宣称,村委会已找到承包户,如果再达不成协议就将草料场承包给别人。张某感到危机,不愿因小失大,终于同意与村委会重新订立承包合同。至此,一件纠缠两年的合同纠纷结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