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22个,对9月13日通报的21个问题进行复查,经复查,已整改13个。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文昌大道(八一大道至中州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2.中原路(建设大道至文昌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办事处责任领导:张喜梅,路长:杨庆华,环卫监理:李金英,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省越调剧团(王保安)。
3.中州大道(黄河路至莲花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城南办事处(韩少华)、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孔亮,环卫监理:何能,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罗碧华)。
4.太昊路(八一大道至中州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袁中军,环卫监理:康霞、胡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赵良辰)。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牛营街(八一大道至六一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
2.建设大道(八一大道至大庆路段)两侧堆放杂物多,管理标准低,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王红卫)、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3.朝阳路(开元大道至太昊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乱堆杂物,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路长:王全营,环卫监理:范冬梅、王保爱。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