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9月15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中州大道(七一路至中州大道桥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办事处责任领导:张波,路长:王龙飞、丁文斌,环卫监理:邵华,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公安局(韩凤成)。
2.常青路(七一路至黄河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
3.建设大道(八一大道至中州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王红卫)、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4.八一大道(黄河路至莲花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李清华,环卫监理:康霞、王连芝,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信访局(吕中杰)。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牛营街(八一大道至六一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
2.龙源路(沙河桥至建设大道段)两侧垃圾多,乱堆杂物,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张磊)。
3.建设大道(中原路至周口大道段)南侧垃圾较多,无人清理,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办事处责任领导:叶林洋,路长:张楠,环卫监理:孟冬丽,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通公司周口分公司(张宏伟)。
4.朝阳路(开元大道至太昊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乱堆杂物,前期通报整改效果不明显,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路长:王全营,环卫监理:范冬梅、王保爱。
三、周五义务治脏开展情况
9月15日15时30分至17时30分,专项督查组对各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义务治脏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到分包路段(区域)开展义务治脏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周口师范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农科院、市民宗委、市工信委、周口报业传媒集团、新华书店、中原银行周口分行、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
通过督查发现,中行周口分行、建行周口分行、永安保险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漯阜铁路公司等单位对义务治脏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仅仅设置执勤岗,未组织人员开展义务治脏活动,有的单位执勤人员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坚守岗位,有的单位提前结束活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垃圾清理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四、中心城区第三批文明商户、不文明商户评选通报情况
依据8月16日至9月10日日常考评和综合各区上报情况,共评出4家文明商户和15家不文明商户,并通过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日报》、《周口晚报》设置的“整脏治乱曝光台”栏目,对中心城区第三批文明商户进行表扬,对不文明商户进行曝光。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