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罢年的一天,我在城里的大街上见到了申请人高二妮。她老远就给我打招呼:“哎,庭长,庭长。那一次,李振清从拘留所里出来后就出去打工了!”我问她:“去哪个地方打工了?”高二妮说:“不知道,听说是山东哪个地方吧。”我说:“李振清出去打工是为了挣钱还你账哩!”
高二妮说:“屁,他要是还我的账,早就还我了。”
我说:“法院也只能这样给你执行了!”
高二妮说:“是哩,你们都没少操心。”
她凑近我,望着我的脸笑着说:“庭长,查封他家的房子,中不中?”
我说:“他家其他地方还有房子?”
她说:“没有!”
我说:“那他一家人咋办?”
她说:“贴上封条,不让他们的人进家,他就还我钱了!”
我说:“这事不能做得太绝了。你们又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以后还咋见面?再说,他家就那三间房子,两间偏房。不值几个钱不说,也卖不出去,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她脸一寒说:“那咋办?”
我说:“你先打听打听他的线索。过一段时间,等他打工挣钱了,我们再去执行!”
她说:“中!”
后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的一天上午,高二妮匆匆来到我的办公室,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庭长,我看到李振清在法院北边的陆成小区门口看大门哩。你们赶紧去把他抓回来!”我说:“你打听一下他去了多长时间了?我们好给小区的领导结合一下,把他的工资给扣下来,顶你的债务。”她说,好,然后就匆匆地走了。
当天下午,高二妮垂头丧气地回来了。她对我说:“让你们去抓他,你们不去。他们小区的领导说,他辞职不干了。”我说:“你惊动他了吧?你再慢慢找,咱县就这么大,他能跑到哪里去?”高二妮说:“好,我看他也跑不到外国去!”
算算他们从那次分手后有两三年了。至今,被告没了踪影,原告也没了音信。(完)
侯钦民,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鹿邑县作协主席。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多年来,创作的小说、散文先后在《解放军报》《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海南日报》《大河报》《牡丹》《百花园》《小小说选刊》等报刊杂志发表。小说《王二愣小传》获2012年周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作品奖;小小说《良心》获周口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作品奖;散文《当兵的日子》在2014年《大河报》举办的《诗意人生》征文中获优秀作品奖;散文《怀念爷爷》在2014年第二届中国散文佳作奖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