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世全
本报讯 11月20日,周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对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开始检查,从而拉开了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的序幕。
此次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组共分3个小组,周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与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分两个小组,川汇区为一小组。3个小组分片检查、分头行动,范围覆盖整个周口市中心城区。在汇鑫九号院,检查人员看到“五证齐全”,商品房销售标价牌摆放明显,标识具体完整。汇鑫九号院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中,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等明码标价,非常清楚,销售纪录也做得精确、规范,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标识也很明确。在永丰观澜国际,检查组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纪录 ,并现场询问了工作人员楼盘的销售价格,当发现销售价格与备案价格无疑时,检查组工作人员都非常满意。接着,检查组又检查了华耀城、恒大名都、天明城等。连日来,检查组将对我市中心城区几10家大小楼盘逐个进行检查。检查组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各个楼盘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都很重视,都在积极行动。部分楼盘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虽不够完善,但也在积极准备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对部分楼盘在明码标价中存在的问题,如套内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已销售楼盘价格等现场进行了宣传、讲解、指导。
“这一次,我们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宣传、指导。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下述违规行为将给予严惩:(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并处每套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房价格较大幅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四)非法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各相关经营企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六)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周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