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张雪涛 安琪
本报讯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服务助发展、以服务保民生、以服务促和谐,强化监督护公正、规范司法讲文明。日前传来喜讯,该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同步部署,协调推进。该院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召开动员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党组总管、党办主导、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文明创建格局,不断推动文明建设上台阶。2016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在连续多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又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据了解,现在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处处彰显出文明的风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多次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党纪检纪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该院法警支队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青年文明号”,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5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十优公诉人”、“民行检察业务能手”、“案件管理工作业务能手”、“网络安全业务竞赛十佳标兵”等荣誉称号,1名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业务骨干巡讲活动,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亲切接见。